法律與醫學 (精)

作者:蔡墩銘

年份:1998

出版社:翰蘆圖書出版有限公司

書號:0360003

ISBN:9579732973

NT$

600

法律學與醫學雖屬不同的專業學科,但均以人類的行為作為處理的對象,其實並無不同。在法律上必須先有客觀行為的出現,始可認為法律行為或犯罪行為,醫學對於行為的注重程度雖然不如法律,但病人之行為仍不失為判斷疾病的主要依據。
作者認為,檢討法律行為與犯罪行為均離不開民法、刑事訴訟法,因此本書所引用的法律,最主要者為這三個法律,其次為行政法,尤其與刑法有關的行政法法,及行政刑法。
為了檢討疾病,本書引用的醫學主要為基礎醫學、精神醫學與法醫學,其次為齒科醫學與公共衛生學及其他相關醫學,概已遍及主要的醫學領域,對於醫事人員或法律人員均極實用和重要。